院长岗位职责
1.在上级和校党委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。
2.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、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党务、行政及后勤保障等工作。
3.负责全面工作,制定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、工作要点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4.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及其它行政会议、决定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的重大问题,批准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5.批准建立、修改和废除学院内部的各种行政管理规章制度。
6.决定学院的经费预算,审批学院重大项目经费开支。
7.支持教代会、工会、共青团、民主党派等群众性组织活动,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作用,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。
8.负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
1.在校党委的领导下、负责组织医院党总支活动和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。
2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,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。切实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,加强班子的团结,主持召开每学期一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,。
3.负责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。结合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学院的实际情况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集思广益,制定工作计划,指导党支部工作,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4.尽力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业务领域中去,会同院长就学院发展规划、业务方向、教学改革、科研规划、学科建设、师资培训、管理改革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提出方案。支持院系行政领导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5.全面负责抓好全院党的建设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好教工的政治学习,发挥学院二级教代会、工会、团总支、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,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,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6.认真做好干部的培养、使用、考察工作,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,了解情况,总结经验。指导做好组织发展工作,开展党员评议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
党总支副书记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,分管全体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生管理工作。
1.根据学校布置和本院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院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计划,经党总支批准后实施,并定期向党总支汇报学生工作情况。主持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。
2.经常深入学生,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及健康状况,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,开展形势教育。
3.指导团总支、学生会开展生动活泼的、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的各类活动,认真抓好专、兼职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,做好班主任、辅导员及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
4.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积极做好学生中党员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。
5.根据学校布置,组织好本院学生的招生、毕业分配、各类评奖工作。
6.抓好学生德育工作,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。
7.完成党委和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
1.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负责贯彻校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,制定分管范围内必要的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,强化管理。保证政令畅通和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,制定行政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参加党政联席会,讨论、研究学院重大问题、协助院长决策。
3.对学院重大决策负责组织实施,并对实施效果及时向院长汇报。
4.负责组织拟定学院各项工作制度,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。
5.拟定经济分配管理办法,并具体组织和实施。
6.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与管理工作。
7.负责审查基建维修工程预决算,学院财产物资的申购及管理工作。
8.督促检查学院的治安保卫工作。
9,负责处理和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。
科研、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1.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科研规划、教学管理工作。
2.研究本院有关学科领域和项目的科研发展情况,负责制定并落实本院科研规划、学科建设及硕士点、博士点建设等方案。
3.组织评审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,并做好全院性学术交流活动、科研奖励申请等工作。安排国内外专家讲学及协调各教研室之间的科研工作。
4.督促教研室对科研人员进行业务培养和考核工作,并对科研人员的使用、晋升、奖惩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。
5.注意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,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的科研活动和考研工作。
6.督促、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日常科研管理工作。
7.主持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8.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,每学期期中、期末检查各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。
9.在国家、省及学校有关方针、政策指导下,积极开展教学改革,认真扎实地进行教学改革实验和研究,努力开创本院的教学改革新局面。
10.制定本院教学工作规程及各项评估指标体系,并严格把关,执行检查。
11.制定每学期开课计划。布置教学任务,审定开课教师名单,督促检查各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,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。
12.主持全院的教学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,提高教学质量。组织制定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13.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,主持教学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14.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工作。
15.督促和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务工作。
16.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