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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床医学院财务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4-02-26 浏览次数: 编辑:

为加强经费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预算管理

1.各部门根据新年度工作任务,拟定年度经费预算计划,于每年11月底前交学院办公室。

2.学院办公室根据全年预算计划编制学院分费预算方案,交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按大学计财处审批后实施。

二、经费使用管理

1.凡开支预算内发生经费,由各部门使用人申请,学院办公室初审,行政副院长审批后方可开支。特殊情况可以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开支,开支后交行政副院长审批。

2.预算外发生的费用,需书面申请并阐明理由,经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方可开支。

三、结算管理

1.一般物品的结算审批程序:先由经手人签字,然后由学院办公室审核,分管领导签字,最后由行政副院长审批同意后办理结算手续。

2.大宗物品的审批结算程序:先由经手人签字,然后由学院办公室审核,分管领导签字,行政副院长审批后交院长审批同意后办理结算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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